近期,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携手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共同出台了《广州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分为六章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共计二十四条,涵盖了普惠性托育机构的认定标准、收费标准、财政补助的具体标准和申请流程,以及退出机制等内容。自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规定将持续三年。经过记者的整理分析,《管理办法》在公众高度关注的收费与补贴等关键领域,均设定了详尽的规定。
认定:
每年9-10月份认定,有效期2年
普惠型托育服务主要针对3岁以下的幼儿提供照护。构建普惠型托育服务系统,有助于提高儿童早期成长质量广州新规10月1日起实施,托育费相关事项不容忽视,推动婴幼儿的全面发展,这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推动人口持续均衡增长的重要策略。
为了提高普惠性托育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办法》规定,普惠性托育机构的认定需遵循机构自愿申请的原则。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审核评估认定申请材料后,必须将拟确定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名单公示于社会,以便接受家长和公众的监督。同时,获认定机构的名单、收费标准、托位配置以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也必须向公众进行公开。
普惠性托育机构的认定流程每年都会举办一次,具体认定的时间定在每年的九月至十月。一旦普惠性托育机构通过认定,其有效期限将延续两年。
收费:
根据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五星级可上浮15%
《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全日托的保育费用(不含餐费)需控制在同等级别市场价格的80%以内,而普惠保育费用(针对托大班全日托,每人每月的保育费用,不含餐费)则需按照区域和级别进行差异化执行。具体来说,天河区的普惠保育费用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该地区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托育机构收费标准,而其他区域的费用上限则设定为上一年度该地区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5%。
广州市各区域卫生健康管理部门需依据前一年度该区域居民月均实际可支配收入来确定相关收费标准,并予以公布。在新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公布之前,应继续沿用上一年度的收费标准。
针对12至24个月大的婴幼儿托管服务学英语,普惠价格的认定标准可适当提高5个百分点;而对于12个月龄以下的婴儿托管英语,其普惠价格的认定标准则可上调至10个百分点。
此外,普惠性托育机构的收费标准遵循浮动机制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具体标准依据服务质量评定等级而定:荣获五星级的普惠性托育机构英语培训,其收费可依据所在区域的规定,在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5%;获得三星级或四星级的机构,收费可提升10%;而一星级或二星级的机构,收费则可增加5%。
补助:
2024年新建机构每个托位补助2000元
街道(乡镇)采用公立或公建民营模式新设普惠性托育机构,若这些机构确实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并满足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将获得一次性建设补贴。对于2024年新设立的机构,每个托位将获得2000元的补贴;而2025年新设立的机构,每个托位将获得1500元的补贴。
自2024年度开始,对实施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机构提供为期三年的运营资金支持,市一级财政部门将依据2023年度各机构实际接收的托育人数,按照每人每月17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2024年度调整为每人每月150元,2025年度则降至每人每月120元;同时,区级财政将按照规定比例进行相应的配套资助。区级财政的配套资金支持数额不得低于依据市级补助基准所规定的特定比例所计算出的数额,而各区域所适用的具体比例各有差异。
在示范性奖励补助方面,对于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示范性(或五星级)托育机构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市级财政将分别提供每个机构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