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确公办高校学费标准缩略图

山东明确公办高校学费标准

为保障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稳定收费政策,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公办高校学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执行全省统一指导学费标准的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人数不得超过高校当年全部招生计划的20%。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科研机构、党校等单位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照公办高校研究生收费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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